河北保定市消保委发布购房消费警示
2024-12-23 01:26:04

中国消费者报石家庄讯(记者李建)10月12日,河北河北省保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警示,保定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置房产时要看“五证”、市消验合同,发布不要轻信口头承诺。购房

据保定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消费近年来,警示该市因购买商品房发生房屋买卖纠纷的河北群体投诉案件时有发生。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开发商五证不全、保定保委延期交房、市消虚假宣传、发布交房设置障碍、购房巧立名目违规收费、消费房屋质量、警示捆绑销售、河北房产价格、一房两卖、擅自抵押房产等方面。

针对消费者们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定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交易时注意以下三点:

一、不购买“五证”不全的房产

首先要查询开发商出售的项目是不是“五证”齐全,具有“五证”才能合法的出售。“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不具备销售条件,存在潜在风险的商品房,特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屋可能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且有可能存在产权纠纷隐患及金融风险。

二、不签署存在显失公正条款的合同

由于买卖双方在购房知识方面的不对等,使得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可能处于被动地位。因此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和补充协议,必要时可向律师或其他法律工作者咨询。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查看合同中有没有空白条款、补充协议中的义务与权利是否对等、违约责任和赔偿有没有写清楚、交房日期与交房标准是否清晰等。同时,还要特别关注合同中关于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车位等公共配套设施的约定情况,如发现存在有失公平、显失公正的格式化不平等条款,应拒绝签字,并提出交涉、要求修改。

消费者在准备贷款购房时,要提前向银行和公积金部门咨询,了解自身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公积金额度,避免购房资金不足导致违约。

特别提醒广大购房者,支付购房定金或订金时收款账户必须是房产开发商的银行专户,严格核实转账支付方式(如POS机等)和房产开发商收款账号是否准确,切不能支付给个人或其他单位账户,谨防上当受骗。

三、不轻信营销宣传和口头优惠承诺

为了锁定目标消费者,一些房产开发商以“即将规划、开工”“未来几年生活配套成熟”等销售术语给消费者“画饼”,虚构、夸大其开发楼盘生活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重要信息,还有一些不诚信的房产开发商,以办公用房冒充商住房或商品房出售,误导消费者冲动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购买房产时不要轻信房产开发商或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优惠。若商家做出了口头优惠承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将承诺内容作为合同条款写进购房合同。

买房前,消费者要注意查看开发商资金实力,一是通过银行查询该开发商是否有欠款记录,二是看开发商开发的其它楼盘是否按时完工,三是看开发商是否按时年检。

同时,消费者还应了解清楚楼盘规划真实信息,生活配套设施是否完善,周边楼盘价格情况,上学、就医、环境、交通是否便利,明确交房时间、交房标准、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间以及逾期的责任等重要信息,切勿盲目冲动消费。

保定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房产过程中如发现交房设置障碍、巧立名目违规收费、虚假宣传、房屋质量、捆绑销售、房产价格、一房两卖、擅自抵押房产等问题,特别是开发商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业主要及时与开发商交涉,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约定,赔付违约金或退房,如果交涉无结果,要向住建、市场监管、消保委(消协)等有关部门和组织投诉;双方在购房合同中达成仲裁协议的,如果发生纠纷,可提请仲裁;协商不成,仲裁不服的,业主要在有效诉讼期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发现开发商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涉嫌犯罪行为的,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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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企业中心)